作为绍兴市中医院管理风向标的《科室综合质量考核细则》经多次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等大量前期工作后,已修订完成,新的考核细则将于2017年4月起实施。
《绍兴市中医院科室综合质量考核细则(试行)》于2015年4月实施,较好地发挥了调结构、利长远的作用。2年来,医院医疗业务稳步提升,核心数据进一步优化,各项指标全面向好,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特色优势充分发挥。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公立医院改革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该院结合三甲复评和国家卫计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查找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从医院管理顶层设计入手,以问题为导向,修订考核细则。如增加了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占总药品比、人均住院天数、预约诊疗率、规范开具医疗证明单和检查单等考核项,加大了指令性任务、18项核心制度执行情况等指标的权重。按病区(医疗)、护理、门诊(临床)、医技药剂等四大块设置针对性的考核指标,对量、效、才、德四方面的分值进行了平衡。新细则较前更完整、可行,有的放矢,明确了医院管理导向,量化的结果,对医院内部绩效分配改革和医疗质量分析等,也将起到强大的数据支撑作用。
综合质量考核是完善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医院现代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毛小明院长强调,职能科室要把日常监管与综合质量考核结合起来,大胆管理;科室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近期与远期、预防与整改相结合,将综合质量考核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全院职工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提高执行力。通过考核,找准问题,补齐短板,进而推动医院的学科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品质提升,改善群众就医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