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医药函 [2014] 号
关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中药类课题督导调研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有关要求,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中药类课题的调研定于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在上海召开,为期半天。现请各参与调研单位确认参会人员名单,并根据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中药部分调研提纲及附表(详见附件)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1日发送至zjtcmhz@126.com。联系人:王纪兴;联系电话:0571-87054687。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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