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通〔2023〕10号
现发布《血液储存标准》等4项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上述2项强制性标准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WS399—2012、WS/T400—2012同时废止。
二、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401—2023 献血场所配置标准(代替WS/T401—2012)
WS+T+825—2023+血站业务场所命名标准
上述2项推荐性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WS/T401—201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5日
上一条:关于发布《手术部位标识标准》等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下一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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