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医政司将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开展中期评估,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于2015年1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工作。
参与此次评估的,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培育项目(含已验收通过的“十一五”国家中医重点专科)以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
将采取医院自评、监测指标体系数据填报、现场评估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抽查等形式,从基本条件、人才队伍、优势病种、服务能力、科研教学等方面,对重点专科开展中期评估。
各国家中医重点专科所在单位要按有关标准,对重点专科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中期评估评分标准,适时组织专家对本辖区内的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进行现场评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也将根据各省(区、市)评估工作情况,适时对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进行现场抽查和复核。
根据评估结果,该局将对评估不合格的国家中医重点专科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参加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