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
根据《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浙江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的通知》(浙中医药〔2014〕25号)要求,经各市推荐和我局审核,确定了杭州市中医院等12家浙江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现予以公布。
请各建设单位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基地组织管理,落实经费条件保障,督促基地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育遴选与推广、技术推广队伍培养,并探索有效运行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基层中医药技术水平。基地合同签订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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