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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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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2-09-05   点击数:

根据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中医药产业和服务发展需求,以数字赋能中医药事业发展为目标,为推动我省中医药全产业链提升,助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现我省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开展“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以“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牵引带动中医药数字化改革,破解中医药标准缺乏、能力不强、服务不足等难点痛点问题,通过处方、病历、饮片等标准化建设,提高中医药保障能力、中医处方质量、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建立省市县医疗机构协同、中医处方共享、中医数据互联互通的服务新体系,推动中医机构临床、科研、服务的系统化重塑,并逐步推进多部门多场景中医药处方系统集成应用,打造中医药数字化改革硬核成果,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汇集处方数据,打造“一张处方,四大功能”。

以中医处方为纽带,汇集、挖掘和分析处方背后的全省医疗机构中医寻医、问诊、用药、疗效信息,采用数字化技术、网络化手段,实现“智医”“智药”“智治”“智研”四大功能,建立较为完整的中医药大数据中枢。

一是聚焦“智医”。以医生辨证论治的内容信息为关键环节,汇集一张中医处方背后包含的患者基本情况、中医四诊信息、治疗诊疗方案等标准化信息流,开展中医药数据归集与智能应用的智慧化数字服务。

二是聚焦“智药”。以医生用药信息的数据流为切入口,以中药饮片标准化为载体,探索建设中药饮片数字编码和规格等级分级管理、质量评价和全流程质量追溯机制,实现中药饮片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全面提升中药饮片质量。

三是聚焦“智治”。以全省中医处方大数据平台为载体,汇聚中医处方数据信息、国家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数据信息、医疗机构直报系统数据信息并进行汇总、分类和分析,构建新的中医药监管指标体系,推动中医药数智化监管。

四是聚焦“智研”。通过迭代升级新一代标准化、结构化中医电子病历系统,汇集处方背后患者就诊用药的疗效评价、自我评估、健康管理等信息流,形成中医药临床研究的循证医学证据流,推动中医药研究水平的提升。

(二)创建应用场景,打造“一个目标,若干场景”。

聚焦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以中医处方大数据为核心,打造立体化的中医药数字化改革应用新场景,开发和丰富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内容,促进中医药科研水平、服务能力提升和产业发展。

一是开展中医药数字化综合监管。利用四个平台建立实用共享的中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打造数字化监管场景。遴选患者信息、临床诊疗、病种证型、处方数据、药物使用、收费收入等指标体系,构建中医药数字化综合监管驾驶舱,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中医药实时在线综合监管。

二是打造中医云处方服务。运用数字化、标准化手段建设中医处方云,实现处方在线查询、在线调用、在线随访与长周期健康管理。并以此为基础探索建设具有特色的中医药互联网云医院,率先实现线上诊疗、线上复诊、线上开方、线上付费等功能,提高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的感知度。

三是开展中医人工智能应用。研发中医人工智能系统,以处方大数据结合人工智能技术,采集和整合国医大师、名老中医的诊疗思想、辨证逻辑和处方经验,形成基于专家经验的专病辅助诊疗系统,搭建传承、教学、科研平台,实现辅助诊断、体质辨识、智能开方,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是开展中医智研服务。鼓励医疗卫生单位应用处方大数据开展前瞻性、大样本、多中心的临床科学研究,鼓励医疗机构制剂在允许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内开展中药真实世界研究。通过开发和应用下一代标准化、结构化中医处方电子病历系统,形成基于临床数据的中医循证医学证据体系,服务于中医临床研究与疾病诊疗。

五是建设一批共享中药房。支持以标准化处方为基础开展共享中药房建设,建立区域范围内处方流转平台,与“浙里药店”应用实现对接,实行中药饮片统一采购、审方、调配、代煎、配送,实施同质化管理,改变基层中医药服务不足,中药饮片采购成本高、质量不均匀的现状,建立政府主导、稳定运行的基层中医药服务新机制。

六是建立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在中药饮片编码的基础上与上游编码结合,开展医疗机构常用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建设,与“浙药链”应用实现对接。采用物联网技术与二维码技术,形成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闭环管理体系,建立中药饮片全过程质量追溯机制,逐步实现中药饮片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七是构建中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利用专利、区块链等技术,加强中医处方知识产权保护,突出中医处方价值属性。依托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给处方颁发存证证书,实现“一处方一存证”,为处方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一站式服务。

八是开展国民学国医。将“处方一件事”改革成果与中医药教育相结合,依托浙里办APP入口对群众开展国民学国医行动,提升全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创建中医互联网学习平台,将名医处方、诊疗思想和经验系统整理到平台上,学习名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结合处方大数据,扩展知识的深度和广度。

九是擘画中药资源一张图。收集全省中医药产业相关的知名药企名录、特色街镇、文化旅游示范基地、中医养生馆、百年老字号、中医文化博物馆等信息资料通过一屏展示,推进全省中医药文化与内涵建设;收集全省中医药事业相关的中医流派、名老中医、中医馆、中医药非遗等信息通过一屏展示,协同开展综合监管。

十是开展治未病与健康管理。依托浙里办APP入口,搭建治未病健康管理系统。运用人工智能中医诊断技术开展体质辨识,通过多种形式相结合采集舌脉象和症状,根据不同体质、不同症状,给予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建议,内容包括区域气候特点对人体的影响,以及个性化的饮食起居、呼吸吐纳、情志调整等。

其他场景:打造创新应用场景,建设中医智能生态。鼓励各地市、医疗机构以处方数据为基础,充分利用各类新技术,在名老中医经验传承、中医医共体、中医智能辅助诊疗、中西医联合诊疗、医院管理质控、远程医疗、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四诊机器研发与应用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场景开发与探索。秉持大胆探索的创新精神,鼓励先行先试,坚持一地创新、择优试点、全省推广。

(三)构建数据中枢,打造“一个体系,六个标准”。

全面实施中医药标准化提升项目,建立中医处方标准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升中医处方质量,并推动建立处方相关的中医药数字化标准体系。以此为基础,打造中医处方标准化数据中枢,构建中医药发展动态监测和数字化标准体系,实现基于中医药标准化的数字化服务新模式。

一是建立标准化中医处方。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制定全省统一的中医处方格式标准,完善中医病名、中医证候、中药剂型、服用方法等内容,按照省级先行、市县试点、全省应用的要求推广于全省医疗机构,实现中医处方标准化数据互同共用。

二是建立标准化门诊病历。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制定全省统一中医门诊病历标准格式,结合患者血压、脉搏、身高、体重、治则治法、处方名称、中医四诊等内容,按照功能先行、质控管理、逐步应用的要求,建立我省特色的标准化中医门诊病历,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三是编制中药饮片数字编码。依据国家标准GB/T 31774-2015《中药编码规则及编码》,融入中药饮片规格等级、别名,卫生健康部门、药监部门共同拟定新的中药饮片数字编码规则,制定不少于1500种中药饮片、1000种颗粒剂数字编码并在全省统一推行,实现中药饮片标准化数据互联共享。

四是编制中药制剂数字编码。依据国家标准GB/T 31774-2015《中药编码规则及编码》和“千方百剂”工程实施要求,融合制剂适应症、给药途径、制备方法等信息,制定全省统一的中药制剂数字编码规则,并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制剂注册备案、制剂配制、医保支付相衔接,实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制剂注册备案、制剂配制、使用、监管的标准化数据实时共享与一码贯通。

五是制定非药物疗法数字编码。依托非药物疗法标准化研究中心,结合国内和国际标准,按照自律规范、部门推荐、逐步完善的要求,制定针灸和适宜技术数字编码并在全省统一应用,形成中医药技术服务特色化标准体系,推动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是制定中药饮片规格等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要求,发挥医疗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医疗机构常用中药饮片商品规格等级行业或团体标准,为医疗机构饮片应用提供参考,破解中药饮片质量滑坡、服务下降、恶性竞争等问题,提升中药饮片质量。

三、任务分工

卫生、药监、医保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多部门共同推进机制,协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在中药饮片追溯、质量监管、标准认定、医保支付等方面加快建立业务协同支持机制与医疗机构处方管理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实现快速审批、动态调整、监测评价,形成多跨协同的改革整体效应。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主体作用,牵头做好改革工作的顶层设计,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改革实施工作,做好与相关业务部门对接。要加快信息系统改造、平台建设和数据报送,探索创新应用场景,建设区域中医药数字化平台。要启动一批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创新应用场景改革试点,做好总结改进与迭代升级,及时推广应用标准规范,切实抓好中医药标准化、创新应用场景、数字化改革、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处方一件事”改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通过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审批等环节给予政策支持,推进中药制剂编码与备案审批信息联动,提升中药保障能力。

(三)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同做好改革工作,逐步开展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阳光挂网采购,推动医疗机构建立以中药质量确定采购价格的机制,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帖均费用调整机制。

四、工作进度

2022年4—6月:完成“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中涉及的中医处方门诊病历、非药物疗法数字编码以及饮片规格等级等各项标准制订,建立和完善中医诊疗标准化数字规范体系;制定和发布中医处方和门诊病历数据集、数据传输方式和数据元值域标准代码等标准规范。

2022年7—12月:在省中医院、省立同德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杭州市中医院、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以及试点市医疗机构完成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和各项标准规范的实施,实现省级医院处方数据上传;在全省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并谋划浙里中医平台和应用场景建设和试点。

2023年:制定完善和推广应用中药饮片数字编码和饮片规格等级标准;持续开展应用场景建设,形成30个以上特色应用,并在全省推广;基本建成中医药大脑,建立浙里中医服务品牌。

五、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将“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与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有效结合,创新服务载体,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同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实施。要加强对改革涉及的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和信息管理等业务培训,提高改革工作效率。加强督导部门对“中医处方一件事”工作的督查评估,定期公开工作进展与成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介,依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行政部门等多方位加大宣传,提高“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的知晓度。及时总结经验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中医药监管、服务水平和能力以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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