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门诊专家出诊管理的通知
各直属附属医院、直属门诊部:
近期,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我校直属附属医院、直属门诊部存在对门诊出诊专家宣传不实的情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附属医院及门诊部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请各直属附属医院、直属门诊部遵照执行。
一、完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加强我校直属附属医院、直属门诊部的门诊质量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与医院、门诊部相适应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实行专家门诊准入、退出制度,认真做好专家门诊资格审查工作。
二、做好出诊专家职称管理工作
明确各级别、各类别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名称,做好职称相关管理工作。须避免出现教师系列、研究系列职称与卫生系列职称套用的情况,避免出现中医系列与临床系列职称混用的情况。特别是在医院、门诊部的预约诊疗管理系统以及对外宣传等场景中须重点加强职称资格认定管理工作。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医院管理处
2023年5月30日